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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以第一人稱的方式所寫的書,他隨著澳洲的原住民「真人部族」,徒步穿越澳洲大陸,體驗他們大地為床星空為被的原始生活。

小說在一開始從族人拿一塊布讓作者換上開始,然後把她多餘的東西全部一把火燒盡,當真人部族的人覺得他已通過測驗獲准跟他們一起走的時候,作者仍覺得荒謬,一直找機會想回到文明的地區,但隨著日子一天天過去,她認真的去參與體驗族人的生活,找回了許多因久居文明而遺落的東西,旅程結束後作者決定把關於真人部落的經驗傳達給世人知道,讓大家重新省思我們到底失去了多少東西。 

在部落裡每天一早起床後第一件事就是祈禱,然後一整天懷著感恩的心生活著,他們對萬物的態度則是,出現在面前的東西就是神賜給我們的食物,大家都要懷著感謝的心接受,不管是什麼東西、好不好吃,若沒得吃的話也是天意,對於我們花時間燉的醬汁或糖霜,他們則稱之為淺薄的,暫時裝飾門面的事物!甚至於當他們的生命走到終點的時候,有人會要求把屍體就地抛下,回歸自然。 

我最喜歡的段落是,有一天小女孩發現了一朵花,把它摘下戴在脖子上,一整天小女孩被眾人由衷的讚美,最後花謝了,小女孩把它丟回土地上,這朵花在當天一天中完成了它美的使命,這裡作者並以他一個擁有昂貴鑽石項鍊的朋友做對比,朋友打算請人打造一條一模一樣的假項鍊,並決定戴著仿造的項鍊參加宴會,真的項鍊則鎖在銀行保險箱裡,在這裡那條項鍊在美麗的使命方面,根本就不及一朵花的價值,它擁有的只是人類付予它金錢方面的價值。 

另外,對遊戲的定義是要每個人都獲得快樂的才叫遊戲,像我們一般來說,賽跑、球賽...只能讓少數獲得勝利的人高興的事不能稱之為遊戲,而且每個人生來一定有自己的天份,沒有人是沒有用的,他們不為生日慶祝,因為所謂的生日只要時間不停止,不需經由努力年年都會再到達那一天,他們慶祝智慧的增長,不管是誰,只要你覺得你有所成長,就可以提出來,大家一起為你慶祝....。 

在功利的社會下,我們遺忘了許多最原始的感動,看這本書時或多或少可重新思考,找回一點人與自然的關係吧!

(06/07/200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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