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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年前,很意外的接到一位在班上並不太熟的同學的電話,他說:把電磁爐擺在火車上到站時忘記帶下車了,因為火車的終點站是屏東,問我能不能到車站問問東西是否在屏東站的「失物招領處」,回學校時順便幫忙帶回去。因為品名和車次都有了,所以拿回同學的東西並沒有遇到多大的問題,也因為這個原因,才有機會知道/進去這個單位,看到地上架上堆了各式各樣被人遺忘在車上的東西。

看了「失物招領處」後,不期然又想到當時經驗,想著
-那些被遺忘的東西,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下被忘記的,其中是否也有一些是有紀念性或者攸關命運的東西。但若是紀念性或攸關命運這麼重要,為什麼會忘記?

自己也常常隨手就把東西擺不見了,但因為都不甚重要,所以丟了之後雖然有些懊惱,卻也沒有真正著急過,說得老莊一點是,總會有人撿到拿去用,但很多時候是因為生活的富裕,造就了不愛惜物品的人們,丟了再買就有,就像主角一開始的想法「沒有什麼東西是不可替代的」

隨著日子的經過,主角遇到了各種失物的主人,面臨不同問題的同事、親人、朋友,也漸漸了解擁有、失去、得到、捨棄、記憶、遺忘、面對和逃避的抉擇過程中,「有些東西的確是不可替代的」

看著亨利要失主如何證明東西是他們的是一種樂趣,也是一種思索,某些看似微不足道的東西,卻有極其重大的意義,用藝術表演證明並順便抵手續費的長笛女孩,為了證明是飛刀的主人,請亨利當標靶的雜耍藝人,和因為態度居傲而被亨利戲弄了一場的鑰匙主人,有時還能就著劇本對上一段戲
...也可以想見亨利的確是對這份工作樂在其中。難怪他要說「我樂意讓別人升遷,我只要工作愉快就足夠了」然而工作有趣與否,也是要看如何看待工作。

在我們生命中,總有許多不經意的遺失或刻意的遺忘,

最愛幾米的兩句話
「看不見的,是不是就等於不存在?記住的,是不是永遠不會消失?」

那遺失的,是不是一定要找回來?或者很容易找到替代品呢?
還有就是,找到的時候,如何證明那的確是你的東西!

05/11/20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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