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看到一則新聞「很有趣」-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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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方逮捕一名竊賊時,發現他在住家公寓的樓梯間貼了警告紙條,提醒其他住戶這棟公寓有小偷,也警告小偷,別再來偷東西了,警方一查,原來這名竊賊的家也被闖空門,他才貼紙條警告其他小偷別再來。
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80221/17/tvmy.html (詳全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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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上想到卡爾維諾「在你說『喂』之前」裡的一篇文章,興沖沖把那篇文章翻給同事看,卻沒人理我,真是失落 ^^" ,貼上來這邊跟大家分享分享 ~

篇名:「害群之馬」

內容:

有一個村落,全村都是小偷。 

每天晚上家家戶戶出動,帶著撬鎖工具和遮光燈去鄰居家偷竊。清晨滿載而歸的同時,發現自己家也被洗劫一空。 

就這樣大家各自心裡有數,沒人吃虧。因為你偷我,我偷他,以此類推下去,最後一家就偷第一家。村落裡的每一筆交易都是欺騙,對買賣雙方面而言都一樣。所謂政府不過是一個專間訛詐老百姓的犯罪組織,而老百姓呢,滿腦子只會盤算如何欺瞞政府。一切運作無礙,村內無富人也無窮人。 

有一天,不知怎麼的,突然冒出了一個老實人。到了晚上,不但不帶著遮光燈和布袋出門行竊,居然還留在家裡抽菸看小說。 

小偷到了他家門口,看見燈亮著只好過其門不入。 

不過這個情況維持不了太久:得讓他知道,他不想偷,也不能阻礙別人那麼做呀。只要他晚上待在家裡,隔天就有一戶人家要挨餓。 

面對如此充分的理由,老實人也無話可說。他只得夜出晝歸,但不是去偷。無事可做的他,到橋上望一夜流水,然後回到那被小偷光顧過的家。 

不到一個星期,老實人落得一貧如洗,四壁蕭然,連吃飯都成問題,這就算了,因為是他自己的錯:問題是他這麼做,引了一連串的混亂。他被大家偷個精光,而他又不去偷別人,永遠有人清晨回家時發現家中完好如初:那個讓老實人下手的家。一段時間之後,那些沒被他偷的家庭比他人富裕,就不願再偷了。至於那些輪到要偷老實人家的家庭卻找不東西偷,便越來越窮。 

家境富裕的人,漸漸也養成了晚上橋上看流水的習慣。這一來,情況更為混亂。又有其他人因此致富,另外一些人變窮。 

富人們發現夜晚避至橋上這種作法,日子一久會導玫自己變窮,他們想:——我們可以付錢給窮人,讓他們代我們去偷。——於是訂下合約,談好薪水,還有抽成。不忘盜賊習性,這中間爾虞我詐,好不熱鬧。不過,一如往例,富者越富,貧者越貧。 

後來,有些富人有錢到不需要偷,或讓別人為他偷來維持自己的財富,可以如果他收手,又會被窮人偷窮。於是他們雇用窮人中的赤貧階級來看守自己的財產,免受窮人威脅,所以有了警察制度,還蓋起一座座監獄。 

如此一來,老實人事件之後沒幾年,大家的話題不再是偷與被偷,而是富與貧。即便大家都是竊賊出身。 

至於老實人,已成為絕響。他沒多久就死了,餓死的。

卡爾維諾 -「在你說『喂』之前」(P.30-3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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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伸碎碎唸:

事情是這樣子的,某同學為一鋼鐵公司人事部門小主管,前幾天警衞抓到一名偷角鐵的員工,該名員工的下場是,不謹謹被公司開除,而且公司還打算提告,當時同學站在贊成提告那一方(維護正義公理嘛)。事後,得知此員工家境困難,且妻子卧病在床,於是在網誌中大力懺悔,覺得自己很無情........。

雖然說同學愛該的個性,我們都已經不想理了,但就這件事而言,我倒是有點自己的看法,同學說一開始不知道該名員工家裡的狀況,只覺得偷東西不可原諒,而且老闆娘想要殺雞儆猴,於是投了贊成票,之後知道了員工家裡的狀況後很後悔。

我想說的是,在急著要維護正義公理時,是否要待人厚道一點,就這件事而言,偷的東西真的很小,被開除而且丟了快到手的退休金,對小小員工來說已經算是很大的懲罰了,真的有必要循法律途徑再把事情鬧更大,我知道我太不正義公理了,但我覺得有時人性中的「善」是什麼東西都換不來的。

在這件事之前同學對這位員工的看法其實是「為人老實」,我想「平常為人老實」這應該是裝不來的,在那樣的氛圍下,難道真的連當緩和的人都當不行嗎?為了怕丟工作??怕變成黑名單??為了自己的生計著想??所以不得不跟從老闆的決定??這些都是值得思考的問題,但若當時試著緩頰,而不是一面倒贊成,或許最終結果還是由老闆決定,但至少在這件事裡面,人性中的善沒有被遺忘,我覺得這是很重要的。另外,在這一事件中扮演「猴」的角色的其他員工,我猜想他們是或多或少知道這事的,只是不明說罷了,或許事不關己,或許知道他家狀況想幫他隱瞞,也或者只是不想無謂生事。

是啦,我是堅決相信人性本善的超級樂觀派,同學老是說我「樂觀過頭」,但這樣,不是活得比較開心嗎?反正這世上的正義公理老是被不正義公理的人拿來說嘴濫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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