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莎從十二歲開始就知道「死亡」離她很近,一直到她十六歲,生命只剩幾個月,但~
「我想做的事情還有很多」泰莎對她的好友柔伊說...
泰莎列有一份十件最想做的事的清單,她決定開始執行並且全部完成,清單裡的幾個項目,不管是性、嗑藥或違法,聽起來都不大適合一位十六歲的女孩,但她也等不到更成熟的歲數來判斷這些事對她到底是好是壞,於是在柔伊的陪伴下,不管執行的結果是開心是失落,泰莎還是一條一條的進行清單上的項目,而後她遇到了亞當,體驗到了戀愛的美好,隨著時間的消逝,泰莎發現她想做的事越來越多.....。
這本書並沒有用太多強烈的情緒或字眼挑動讀者的心情,但在細膩的文字帶動下,我們看到了每個人在必然來臨的死亡前如何的表現。泰莎是當事人,她的心情最是令人百感交集,因為我永遠無法體會要有多勇敢,才能在年紀輕輕的16歲或更早以前,就必須接受自己的來日無多,父親的無力感和不放棄希望,甚少相處以致於面對泰莎的病顯得有點生疏不知所措的母親,一直知道姊姊會死而且很挺她的小弟卡爾,還有一直在泰莎身邊的朋友們,每個人都以自己的方式陪泰莎走過她人生最後一段,並且都希望她能無憾。
這本書除了講泰莎年輕卻已面對死亡的生命,另一個可以讓我們思考的,應該是接近死亡時的尊嚴這件事,故事中泰莎雖然不健康,但生活品質比起許多的癌末病患無疑好上許多,很重要的原因是她最後決定放棄化療,改採用較為消極但不痛苦的方式治療。反觀我們身邊很多例子,不管身為至親的不捨,或期盼可能的奇蹟,總覺得不管到什麼地步,都不可以想著放棄,最後是病人和家人都痛苦(我外公的狀況就是如此,說真的那段時間每星期我放假到醫院看到他,每次都跑到外面哭~><~),並不是說這樣不對,但換個角度來看,讓生重病的人在人生的最後一段日子過得安詳,走得有尊嚴,或許也是一個選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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